2012年8月31日,京玉發電公司取得了右玉縣人民政府頒發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》(右國用[2012]第018號),這標志著208500平方米的廠區用地正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權,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。
作為上市公司的下屬企業,公司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土地證等相關手續辦理工作。在土地使用證的辦理過程中,相關人員與各級政府積極協調,與周邊村民耐心溝通,2011年9月10日取得了國土資源部《關于右玉煤矸石電廠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》(國土資函[2011]662號),2012年4月12日至5月9日,右玉縣國土資源局刊登該地塊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,在右玉縣政府的支持幫助下,公司在5月20日舉行的右玉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會上,成功競得該地塊使用權,并于8月底圓滿完成土地權利登記,取得了土地使用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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